1.監督政府落實執行社會福利及職業訓練政策。
2.辦理身心障礙者和新住民的職業訓練,輔導就業、創業事宜。
3.協助身心障礙者和新住民申請各項福利事項。
4.成立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及支持性就業中心。
5.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居住與照顧關懷服務。
6.提供身心障礙者急難救助。
7.辦理身心障礙福利領域志願服務與社會倡議業務。
8.辦理其他專案活動事項。
提供一個遮風避雨,彼此互助的共生家園,成立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廠及支持性就業中心。
辦理身心障礙者和新住民的職業訓練,輔導就業、創業事宜。
協助身心障礙者和新住民申請各項福利事項及辦理其他專案活動事項。